新年新作为,发展加速度。近日,郑州市政府发布2017省市计划开工重点项目名单,共计183个项目,总投资超4300亿元。 其中智慧公园列入其中,这是园区自2012年起连续六年被列为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
据介绍,今年计划开工的项目涵盖高新技术、服务业、健康、农业、交通、电力、地产等多个领域,涉及郑州各县(市)区。其中,一季度确保完成投资750亿元,力争完成860亿元,上半年力争完成2300亿元。一季度开工项目92个,超过全年任务的50%;上半年开工项目147个,达到全年任务的80%。
同时,郑州市政府还发布了《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拟开工省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任务的通知》,向各部门分解下达联审联批任务,促进项目开工建设。通知明确,2017年拟开工省市重点项目市级以下联审联批事项1336项。一季度确保完成联审联批40%、审批事项535项;上半年完成联审联批80%、审批事项1069项;全年联审联批事项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来源 河南日报 记者 李林)
附:《通知》全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郑政办 〔2017〕10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省市重点项目投资和开工任务的通知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 “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把握 “稳中求进”总基调、“奋发有为”总要求,突出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通过项目促建设、强投资、调结构、惠民生、求提升、转作风,确保圆满完成省市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根据2017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初选名单和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现将分解下达2017年省市重点项目投资和开工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任务分解
2017年省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目标为4300亿元。一季度确保完成 投 资 750 亿 元,力 争 完 成 860 亿 元,上 半 年 力 争 完 成2300亿元 (见附件1)。
二、开工任务分解
2017年拟开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183个。一季度开工项目数达到全年任务的50%,开工项目92个;上半年达到全年任务的80%,开工项目147个 (见附件2、3)。
三、工作要求
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抢先抓早,抓审批促开工,抓进度强投资,确保第一季度目标、上半年目标和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市政府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强投资稳增长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要早谋划、早启动、强推进,抢抓一季度宝贵时间,研究制定集中开工方案,高效协调办理前期手续,加快落实开工条件,力争在2月下旬及3月中旬各组织1批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要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力争错峰组织实施
各县 (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把握重污染天气分布和项目建设规律,坚持目标不变、工作前移,强化错峰实施,力避冬防期组织项目开工和土方施工;要抢抓春、夏、秋三个大气环境有利施工的季节,科学安排施工计划,强化人财物保障,全力促开工促投资,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
(二) 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单位要关口前移,上门服务,加强辅导,并联审批,力促项目开工。要分级分类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要坚持有限资源保重点原则,千方百计保障重点项目资金、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的供给。
(三) 着力优化建设环境
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负起建设环境责任,要实行领导分包项目分包片区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强揽工程、强卖建材和阻挠进场施工等问题。要强化措施,责任到人,做深做细工作,加快拆迁补偿工作进度,确保按时移交建设用地。
(四) 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测
市、县 (市、区)重点项目办和市政府有关单位,要建立项目开工和投资台账,实行开工周报、投资月报和现场核查制度,要强化目标台账、周报月报、现场核查三对照,跟踪监测,研判趋势,强化措施,加快推进。要及时将可以提前在今年开工的前期项目调入确保的开工项目范围,及时将确实难以实施的拟开工项目调出优先保障资源要素的项目范围。
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时向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网信息月报系统填报项目建设信息数据,各县 (市、区)重点项目办和市政府有关单位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周报和月报工作。
(五) 进一步加强督导督查
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项目投资和项目开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目标完成情况。市、县 (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办要围绕项目投资和开工,深入基层,跟踪动态,督导督办,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高效服务。
2017年2月7日
主办:市重点项目办
督办:市政府办公厅二处
抄送:市委各部门,郑州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7日印发